原标题:应急管理部:强化安全生产 保障油气增储扩能战略顺利实施
人民网北京8月1日电(记者 杜燕飞)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切实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负责人表示,国内石油天然气生产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将安全生产作为油气增储扩能的前提、基础和保障,既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油气增储扩能战略顺利实施的具体体现。
油气增储扩能面临安全风险挑战 须强化源头管控
近年来,我国国内石油天然气增储扩能远不及消费增长步伐。党中央、国务院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高度,要求全面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
历史教训表明,生产强度短期内的快速提升,往往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甚至诱发重特大事故,不仅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还会严重影响油气增储扩能实施。
据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负责人介绍,我国油气增储扩面临的安全风险挑战主要有:
一是新建项目数量急剧增多,急于投产见效,部分单位可能会缩短前期设计论证时间甚至提早安排建设单位进场,导致安全生产先天不足的风险增加。
二是增储扩能过程中,既要增储量、又要上产量,既要稳产老油田、又要开发新油田,部分重点项目可能会抢工期、抢进度,钻井机组、录井修井队伍和承包单位等基本被调用殆尽,部分设备设施可能超强度运转,导致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风险增加。
三是油气勘探开发加快进入新的探区、新的地层、新的复杂地质环境特别是海洋深水领域,导致事故风险增加。
四是油气企业大量增加新员工、新承包单位,而人员现场操作和临场处置经验短期内很难满足要求;不同承包单位现场作业大量交叉进行;安全管理人员短期内难以及时补充和快速成长,安全管理能力稀释严重,导致现场作业过程“管不到”、“管不好”的管理风险大量增加。
五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缺少专业人员,与增储扩能要求形成强烈反差,很容易出现监管盲区。
因此,“将安全生产作为油气增储扩能的前提、基础和保障,既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油气增储扩能战略顺利实施的具体体现。”该负责人表示。
为此,《通知》再次强调,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增储扩能的关系,进入新的区域、启动新的项目、使用新的工艺技术,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要求科学制定勘探开发计划,严禁因抢进度、抢工期造成安全把关不严、风险失控。
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不得开工建设、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油气建设项目彼此之间或与煤炭开采等存在交叉影响的要签订安全协议;严格油气集输管线、终端等安全距离要求。
在坚守安全红线前提下推进“放管服”改革,严禁地方擅自取消和缩小许可范围,严禁将中央企业陆上油气审批事项下放到县级有关部门。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重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针对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责任尚未完全分解落实到企业负责规划、生产、采购、设备管理等职能部门、没有有效传导到基层和班组的问题,《通知》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责任清单,负责规划、生产、工程建设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具体措施,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度。
针对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知》要求进一步充实和配强安全管理人员;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HSE管理体系融合;动态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数据库,建设监控预警系统;严格高风险作业审批和工艺、设备、人员变更管理;完善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针对承包商事故多发问题,《通知》明确项目发包方对发包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求将承包商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执行统一的安全生产标准;严格承包商能力审核,建立承包商名录,控制专业分包的范围,减少承包商交叉作业;严格承包商安全业绩考核,建立不合格承包商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新员工短期内大幅增加问题,《通知》要求确保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确保新员工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确保承包商和劳务派遣人员接受同等安全培训,将油气企业关键岗位职工纳入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